文件申請
首頁醫療服務文件申請
更新日期:2018/4/21 下午 12:12:34 維護人員:詹世杰
診斷文件申請需知
@健保不給付。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掛號櫃台辦理。
@訴訟診斷書、兵役診斷書需由本人或一等親屬至該主治醫師門診處開立。
@其他診斷書如委託他人辦理,應開具「患者委託同意書」,受託人需備妥其個人及患者身分證正
 本及患者委託書,始可辦理。
@住院患者向各護理站申請;門診患者向主治醫師申請。

診斷証明書
項目 須準備證件 收費 備註
甲種診斷証明(訴訟用) 患者身分證 每份1000元 1.住院患者請向護理站申請。
2.英文診斷証明書:第二份以後每份150元。
3.乙種診斷証明書:第二份以後每份30元。
乙種診斷証明 患者身分證 每份200元
就醫証明書 患者身分證 每份20元
兵役診斷証明書 患者身分證 每份200元
出生證明 父母親身分證 每份50元
英文診斷 患者身分證 每份300元
收據副本 患者身分證 每份10元

檢查造影(x光片)、檢查報告及病歷摘要等資料申請
項目 須準備證件 收費 備註
影像檢查拷貝 患者身分證 每片200元 1.住院患者請向護理站申請。
2.請向X光室或病歷室申請。
病歷影本 患者身分證 病歷影印10張內收費100元,
第11張起,每張收費5元。
申請上列証明文件,本人及一等親親屬請攜帶身份證明。
非本人親自申請,需有病人委託書,受託人需備妥其個人及 患者身分證正本,以茲証明。

如何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
★申請資格:
(1)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需全日24小時照護者。
(2) 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1.配偶。
 2.直系血親。
 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4.一親等之姻親。
 5.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攜帶表格文件:(請備妥以下表格文件)
(1)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請先填妥基本資料、貼妥被看護者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
(2)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3)巴氏量表
(4)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請先填妥基本資料)

★申請流程:
需求者(雇主或家屬)→電話預約或至服務台預約登記→等候通知安排鑑定日期。

★電話預約專線:
@彰秀院區:04-7256166 轉 81180、81122
@彰濱院區:04-7813888 轉 71190、71191
資料來源:職業訓練局

表單下載
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患者委託同意書下載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巴氏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