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秀傳醫療體系 | 營運中心 | 台北秀傳 | 竹山秀傳 | 彰化秀傳 | 彰濱秀傳 | 台南市立醫院 | 岡山秀傳 |
略過巡覽連結
最新消息
本會沿革展開 本會沿革
醫學倫理宣言展開 醫學倫理宣言
病人權利展開 病人權利
相關網站
本會沿革 > 設置要點
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壹、目的
  為加強醫病關係,提昇醫療水準,促進病患福祉,妥善施行人體試驗,保障受試者權益,以符合醫療法第七條及第五十七條之規定,並規劃與研究有關之倫理道德與法律事宜,特設置「彰濱秀傳紀念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訂定本要點。
 
貳、任務
1.醫學倫理規範之研議。
2.特定醫療行為之審議。
3.審核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其程序、內容是否完整、適當。
4.審核各類同意書之訂定或修訂應符合赫爾辛基宣言的規定。
5.醫病關係之促進。
6.病患及家屬權益之保障。
7.醫學倫理相關之教育訓練。
8.醫德卓著事蹟之薦舉、評議。
 
參、功能
  研擬醫院政策或準則、促進倫理教育,以及提供個案倫理諮詢。
 
肆、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主任委員一人,由院長指派,另有醫護等相關單位推派若干名為委員,包括內科、外科、護理部、藥劑部及非醫護專家委員,由院內或院外社會工作者、倫理專家或社會賢達等擔任。
 
伍、
  本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陸、
  本會會議紀錄應陳報院長核定後施行。
 
柒、
  委員本身對醫學倫理爭議事件有利害關係者,應行迴避。
 
捌、
  本會會議,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決議事項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玖、
  本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機關或專家學者列席。
 
壹拾、
  本會會務由品質管理中心醫研組辦理。
 
壹拾壹、
  本要點經院長簽核後實施。
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 x 768 ©2007 網站內容為秀傳醫療體系所有,未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
翔生資訊設計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