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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自民國71年起躍居十大死因之第一位,發生率與死亡率亦不斷上升。就臨床癌症治療而言,手術、放射線及化學治療仍是治療的主流,國內目前放射線治療80%的人力與設備都集中在台北市、台中、高雄三大都會區,然而放射線治療整個療程少則兩~三週,多則七~八週,為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放射線治療、給家屬最舒適的陪同診療環境及視病猶親的服務態度,貫徹秀傳體系建立一流癌症治療中心的決心;於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特別斥資以高科技籌設現代化放射腫瘤科,並引進最新式儀器及技術,期望提供病患最佳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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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腫瘤科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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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患的一般諮詢
- 癌症治療的第二意見諮詢
- 癌病篩檢
- 癌病分期檢查
- 癌症放射治療
- 特定良性疾病的放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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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療的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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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療可以單獨使用或合併化學藥物、手術治療等不同組合來治療,幾乎全身各處的癌腫皆可照射,常見的治療部位如下:
頭頸部--腦瘤、鼻咽癌、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唾液腺癌、甲狀腺癌 ;
胸腹部--肺癌、乳癌、食道癌、胸腺瘤、胃癌、肝癌、胰臟癌;
骨盆腔-- 子宮頸癌、子宮內膜癌、卵巢癌、陰道癌、外陰癌、膀胱癌、攝護腺癌、直腸癌、肛門癌 ;
其他--血癌、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軟組織肉瘤、骨癌、皮膚癌等。
部份良性疾病也可藉放射治療獲得有效的控制或改善,例如:腦下垂體瘤、腦部動靜脈畸形、眼底黃班退化、甲狀腺突眼症、眼翳、皮膚蟹足腫、血管瘤、近來更証實血管內放射治療能大幅減少冠狀動脈在接受氣球擴張術或支架置放的治療後,發生冠狀動脈再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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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療所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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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體外放射治療分為門診及住院兩種方式,治療療程為每週治療五天,每天治療一次,每次實際接受治療照射時間約五 ~ 十五分鐘左右,依照每個人適用的治療計畫方式將會有所不同。全部療程短則一至三週,長則五至八週,依病況及治療劑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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